我市林业和草原局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五项问题整改,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问题三十五:齐齐哈尔市一些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力度弱化,保护区内违法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齐齐哈尔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尼尔基省级自然保护区、富裕县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克山县鳌龙省级自然保护区、依安县双阳河自然保护区、龙江哈拉海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多处地方发现违规放牧行为;齐齐哈尔沿江湿地保护区内多处湿地被违法开垦耕种;尼尔基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法占地新建10平方米猪舍;泰来县二龙涛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实验区内存在违法放牧、捕鱼和违建设施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加强日常监管,自然保护区内的违规放牧、违法开垦耕种、违法占地建设及非法捕鱼等行为得到遏制与纠正。
三、整改措施:1.加强保护区日常巡护和宣传教育,严禁保护区内放牧行为。
2.林草部门对齐齐哈尔沿江湿地保护区内两处湿地被违法开垦耕种进行立案调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清理农作物,恢复湿地原地貌。
3.讷河市立即拆除尼尔基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法占地新建10平方米猪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设立禁牧标牌,加强巡护,开展宣传教育,杜绝违法放牧行为再次发生;2024年9月20日省环保督察保护区缓冲区内发现建设养殖设施问题,现场发现猪圈1处,面积约10平方米。保护区当即责令学田镇学田村整改,已于2024年9月30日拆除。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讷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七、受理电话:0452-3328070
八、受理地址:讷河市城南新区讷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讷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讷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