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的必要性: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齐政规〔2020〕1号)有关规定文件要求,切实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明确森林草原防火期、明晰防灭职能、落实防火责任、严控野外火源管理、迅速报告火情。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齐政规〔2020〕1号)文件下发后,由县应急管理局进行起草,法制机构进行初审,报县司法局进行规范性文件认定,县政府办公室对文件进行修改和印发。严格按照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修改等程序进行,确保了规范性文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二)制定依据
1.《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
2.《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
3.《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
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齐政规〔2020〕1号)
三、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此规范性文件由县应急管理局进行起草,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修改和印发,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方面论证和修改,并经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由主要领导签批后正式印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