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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2025/03/14 1.3w 阅读 88 点赞

齐政规〔20253号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森林草原防火期2025年全市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3月15开始至6月15日结束,其中4月20日至5月20日为春季高火险期;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9月15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其中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秋季高火险期。根据实际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可调整森林草原防火期和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二、落实防火责任。严格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单位领导负责制,严格执行“三清单一承诺”和“两书一函”工作机制,从政府、职能部门、森林草原经营主体三个方面落实责任。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深入基层一线指导检查,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严格管控高火险区,严看死守敏感地区和重要设施。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及时上报火情,确保信息畅通。要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森林草原扑救队伍要实行24小时执勤、备勤、靠前驻防制度,保持临战待命状态,接到火情报告后,要快速出动,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三、严控野外火源。森林草原防火期内,进入林草区后,禁止烧荒、烧秸秆、烧枝桠、吸烟、烧纸、烧香、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在林区草原要道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车辆按照规定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对携带的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集中保管坚持依法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失火、纵火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迅速报告火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12119森林草原火警电话报警当地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逐级报上级人民政府和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

五、本命令自2025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市长陈兴平    

2025年3月14

原文件下载: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齐政规〔2025〕3号)

  文件解读地址:/qqhe/zcjd/202503/c02_53881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最新政策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