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编制公布省市县乡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2〕14号)、《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编制公布市县乡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齐政办发〔2022〕18 号)精神,结合讷河市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出台目的
《通知》制订出台的目的,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件地址:https://www.nehe.gov.cn/nehe/c100501/202212/c02_399777.shtml
政策政策解读
《讷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讷河市行政许可事项 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01/30 1.4w 阅读 405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