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全面反映热力成本变动情况以及热力企业经营状况,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和热力企业合法权益,在充分考虑减轻群众用热负担,保证企业正常运行,维护城市供热安全,我市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履行了社会调查、价格听证等程序,经市政府八届四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对讷河市城区供热价格进行调整。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等文件规定,授权县(市)对辖区内城镇供热价格进行管理,对供热企业进行成本监审,依据成本监审结果对供热价格进行调整。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1、城区居民供热价格
由每平方米28元调整为每平方米30元。
2、城区非居民供热价格
由每平方米38.5元调整为每平方米41.5元。
3、执行范围及时间
讷河市城区自2025-2026年供暖期起执行,有效期5年。原《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热力销售价格的通知》(讷政办发〔2015〕83号)文件同时废止。
四、文件解决的问题
依法依规确定供热收费标准,合理保障供热企业运营,切实保障全市居民冬季供暖。
文件地址:https://www.nehe.gov.cn/nehe/c100500/202509/c02_5809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