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准地价内涵与工作开展的必要性
(一)内涵:根据《关于规范做好新一轮基准地价修订测算工作的通知》([2019]-1019)的文件要求,本轮基准地价内涵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在区域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以2020年1月1日为基准日,按照商服、住宅、工业、公共服务、公用设施用地等5类用途分别评估,由政府公布实施的法定最高使用期限的国有建设用地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本轮基准地价修订成果包括全额基准地价标准、政府纯收益基准地价标准。
(二)必要性:基准地价修订更新,对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维护土地所有者合法权益,保护被拆迁人利益,调控房地产市场及稳定住房价格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县现行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13年9月30日,距今已有6年。一是明显与现实情况不符;二是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基准地价更新频率不得低于每3年一次,每隔6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更新;三是现行基准地价发挥不了调解土地供求关系的作用,不利于国家土地政策的贯彻执行。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克山县城镇规模、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条件、环境质量以及土地供求关系等都发生了明显变化,原基准地价与克山县现有土地市场条件已不相适应,需要进行修订。
二、基准地价适用范围及工作进展情况
(一)适用范围: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1号)文件,确定商业、住宅、工业、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基准地价适用范围。
1.商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中的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2.住宅用地。居住用地中的城镇住宅用地。
3.工业用地。一是工矿用地中的工业用地、采矿用地。二是仓储用地中的物流仓储用地、储备库用地。三是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中的种植设施建设用地、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4.公共服务用地。一是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二是特殊用地中的使领馆用地、宗教用地、文物古迹用地、监教场所用地、殡葬用地、其他特殊用地。
5.公用设施用地。一是公用设施用地中的供水用地、排水用地、供电用地、供燃气用地、供热用地、通信用地、邮政用地、广播电视设施用地、环卫用地、消防用地、干渠、水工设施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二是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中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三是交通运输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军事设施用地。
(二)工作进展:我县基准地价工作于2020年初确定技术单位,并成立工作小组,积极开展工作;2020年11月召开成果听证会,根据听证意见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2021年3月通过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同时下发了《关于克山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成果验收意见的函》(齐自然资函〔2021〕42号)。
三、城镇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划分
克山县克山镇商业、住宅、工业、公共服务、公用设施用地共划分四个级别;克山县其他乡镇及克山农场商业、住宅及公共服务用地共划分三个级别,工业及公用设施用地共划分一个级别。
四、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本次更新测评的范围是:对克山县所辖7镇8乡及克山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土地,按用途、级别评出了基准地价标准、政府纯收益标准和年租金标准。其中基准地价:
(一)商服用地:
克山县克山镇:一级1179元/平方米,二级894元/平方米,三级682元/平方米,四级523元/平方米。
克山县其他乡镇:一级574元/平方米,二级429元/平方米,三级330元/平方米。
(二)住宅用地:
克山县克山镇:一级803元/平方米,二级625元/平方米,三级499元/平方米,四级405元/平方米。
克山县其他乡镇:一级400元/平方米,二级319元/平方米,三级258元/平方米。
(三)工业用地:
克山县克山镇:一级347元/平方米,二级315元/平方米,三级286元/平方米,四级260元/平方米。
克山县其他乡镇:一级144元/平方米。
(四)公共服务用地:
克山县克山镇:一级658元/平方米,二级514元/平方米,三级411元/平方米,四级334元/平方米。
克山县其他乡镇:一级278元/平方米,二级222元/平方米,三级179元/平方米。
(五)公用设施用地:
克山县克山镇:一级306元/平方米,二级278元/平方米,三级253元/平方米,四级230元/平方米。
克山县其他乡镇:一级128元/平方米。
五、更新基准地价与现行基准地价对比
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调整幅度在78.82%-220.86%,住宅用地调整幅度在153.16%-313.27%,工业用地调整幅度在5.88%-176.60%。
克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