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为完善住房保障管理体系,有序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2年住建部令第11号)、省住建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范[2021]8号)、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住房租赁补贴管理的通知》(齐建规[2022]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齐政办规[2020]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提高服务和保障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齐政办规[2020]9号),结合我县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和租金标准。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拟解决的主要问题。适用于居住在克山镇范围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售、配租保障管理工作。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和租金标准。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扩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加强受理审核和退出管理,明确费用缴纳主体共41条。加强保障对象审核管理,严格执行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和公租房租金收取标准。
三、对有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征求意见情况
此规范性文件由县住建局进行起草,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修改和印发,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参考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齐政办规[2020]9号)文件标准,积极会同克山镇、财政局、低保局、社保局、交警大队、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家相关部门,经过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测算,并与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均对文件无异议,并经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正式印发执行。
四、文件实施日说明
考虑我县原政策正在执行中,且处于2023年上半年,新住房租赁补贴和租金标准,确定在2024年1月1日生效实施,确保政策执行完整性。
克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源文件: http://www.keshan.gov.cn/keshan/c100382/202308/c02_3976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