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稳就业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社)〔2025〕438号)和《关于加快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5〕507号)文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6〕25号)通知要求,讷河北方水泥有限公司、讷河市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讷河市康泽医药有限公司、讷河市平平养殖场、讷河市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讷河市天丰面粉有限责任公司、讷河市百悦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讷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顶嘉啤酒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港进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盛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讷河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普邦明胶(黑龙江)有限公司、讷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黑土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讷谟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资金25人,现经讷河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核查合格,应返还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的25%,共计30672.79元,按照核查结果现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08月19日-2026年08月25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6年08月25日前向有关部门反映。(名单附后)
联系电话:0452-3333650
讷河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