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村级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工作指南(试行)》文件规定,以工代赈项目推行信息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龙江县龙兴镇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龙江县龙兴镇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龙江县龙兴镇大湾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龙江县龙兴镇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混凝土路面13954平方米,(长3987米,宽3.5米),路边沟1900米。
资金投入:项目总投资22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4万元,其他地方财政性资金23万元。
实施方式:村民自建
施工期限:2023年9月-2024年9月。
项目业主单位:龙江县龙兴镇人民政府。
项目监管单位:龙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施工单位/实施主体:大湾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基础设施项目理事会
监理单位:黑龙江省轻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完工情况:2023年9月开工,2024年9月完工,建设混凝土路面13954平方米(长3987米,宽3.5米),路边沟1900米。
完成投资227万元。累计组织当地群众171人参与工程建设,发放劳务报酬68.4580万元,劳务报酬占中央预算内投资比例为33.56%,培训劳动力技能184人。
监督举报电话:
龙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0452-5832092;
龙江县龙兴镇人民政府 0452-5441234;
龙江县龙兴镇大湾村 0452-5441224。
公示期: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2日,共计10天。
龙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