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黑龙江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黑畜资联办〔2024〕7号)要求,为更好规范养殖行为,保障养殖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各乡镇统计报送各村畜禽养殖数量和自然资源局“国土三调”各村土地面积数据,测算出各村未达到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畜禽养殖户的养殖总量与土地面积比值。结合我县实际,对畜禽散养户密集区进行分析和确定,将景星镇北沟村、新发村,杏山镇前六九村、东六九村,龙兴镇新安村、哈拉海乡西里村划定为畜禽散养密集区。
特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应署名举报,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龙江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52-5840058
龙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