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问题:齐齐哈尔市作为畜牧养殖大市,2023年畜禽粪 污产生量较202l年增加约573.5万吨,但部分县区畜禽粪污处 置还不到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处罚权下放给属地乡镇后,大部分乡镇没有负起有效监督、严格执法的职责,未达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要求。规模化养殖场普遍存在粪污处理设施管理不到位问题,粪污存储处理设施建而不用、坏而不修、用而不维等问题突出;有的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粪污存储外溢或偷排直排问题时有发生,在今年全省畜牧养殖大县专项督导期间发现近百余个此类问题。
二、整改目标:压实乡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责任,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力度,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加大排查力度,2024年12月底前,建立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问题清单,压实整改责任,彻底整改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而不用、坏而不修、用而不维等问题。
2.县农业部门加大培训力度,加强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指导规模养殖场建立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档案,压实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主体责任。
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将历次检查发现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和管护不到位、畜禽粪污乱堆乱放或偷排直排等问题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常态化开展规模养殖场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粪污存储外溢或偷排直排问题。
4.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加强乡镇(街道)业务培训指导,督导乡镇(街道)严格在赋权范围内开展执法处罚,提升乡镇(街道)执法效能。
5.乡镇(街道)落实法律实施的主体责任,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采取主动到业务部门跟班学习、集中培训等方式,提升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水平,确保定岗人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对规模养殖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排查,重点检查粪污处理设施存在的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了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运行问题清单,限期整改,跟踪问效,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二是制定了相关文件,召开了推进会议,开展了4次现场培训,加强了技术指导与服务;同时,通过现场宣讲、入户排查、发放告知书、指导手册和签订承诺书等多种举措,提高养殖场(户)知晓率环保意识,坚持“谁造脏、谁治理”的原则,压实养殖场主体责任,逐步改善粪污治理现状。指导全县规模以上养殖场建立粪污治理台账,确保利用可追溯。
三是严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每季度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对重点规模化养殖场加大了检查频次。重点核查粪污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消纳用地协议履行及是否存在偷排直排行为。 我县高度重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先后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对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力推进常态化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四是生态局执法人员在“龙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会议”上,对乡镇进行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赋予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权限指导目录中关于畜禽养殖企业执法检查相关项目解读》培训,有效提升乡镇执法效能。
五是各乡镇落实主体责任,已参加生态局组织的畜禽养殖企业执法检查集中培训,提升乡镇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水平,确保定岗人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龙江县农业农村局
七、受理电话:0452-5840058
八、受理地址:龙江镇建设路433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龙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龙江县委员会
龙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