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问题整改,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全市13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还有9个未实现集中供热。
二、整改目标:因地制宜推进开发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
三、整改措施:没有集中供热或部分集中供热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开发区发展实际、规划环评要求制定集中供热建设方案。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实现集中供热。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龙江县经过专题推进,完成了开发区集中供热规划示意图编制;新建龙江经济开发区功能设施综合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工程内容包含供热管网建设,新建供热管网长度为6900m,已经建设完成,给开发区企业预留了3个接入端口;已确定中粮公司3台各130吨锅炉为供热热源,2023年,中粮公司重新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了供热事宜,并办结供热许可证;龙江众恒食品有限公司、龙江翔源玉米油有限公司和龙江阜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供热管网与中粮管网对接工程,根据企业需要随时可集中供热。
五、公示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龙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2-5824742
八、受理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县府街197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龙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龙江县委员会龙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