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七项问题整改,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齐齐哈尔市一些工业园区管理粗放,未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措施,属地监督管理责任未真正落实。龙江县经济开发区未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二、整改目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规范开发区环境管理。
三、整改措施:2025年6月底前,龙江开发区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本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举一反三,开展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专项整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2024年5月15日,与黑龙江凡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黑龙江龙江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委托编制及评审合同,同年9月12日完成了编制并在龙江生态环境局完成了备案。同时对工业园区开展污染隐患排查,经全面排查,未发现生产企业存在违法行为。
五、公示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龙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2-5824742
八、受理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县府街197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龙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龙江县委员会龙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