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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齐政办规〔2021〕10号)政策解读

2021/10/21 1.0w 阅读 310 点赞

  为做好齐齐哈尔市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高效、快速应急反应机制,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我市制定了《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齐齐哈尔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目的
  提高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供水困难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供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
  本《预案》的框架共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六个内容。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系统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城市供水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取水涵管、输水干线等发生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4、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事故。
  5、主要输水干线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及区域供水。
  6、战争、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部门职责,涉及其他部门工作的,由市住建局会同其他部门共同协调处置。


  原文件下载: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齐政办规〔2021〕10号)政策解读.doc


文件地址: /qqhe/c100136/202110/c02_129064.shtml

(责任编辑:王岩)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