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修订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32号)要求,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市实际,建立健全我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做好有效处置我市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充分准备,提高应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出台了《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问:为什么要制定预案?
答:预案制定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参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根据我市各部门职能制定本预案。
二是完善各级部门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相关流程,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我市重特大火灾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协调、处置的能力。
三是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规范应急救援程序,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和危害。
四是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火灾发生后,各级各部门要快速响应,在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快速高效地处置火灾事故。
问:预案参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我市从哪些方面进行了调整?
答:一是对部分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市财政局会不作为成员单位参加指挥部,不参与分工,但在实际工作中将按照工作职能履行相关职责。
二是对部分成员单位职能进行调整。依据各单位职责职能和反馈意见,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齐齐哈尔海事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成员单位职责修改完善。
三是对个别条款内容及文字表述进行调整。对市指挥部组成、成员单位职责、等级响应划分分等条款内容及文字表述进行调整,使之更加结合我市实际,同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问:预案印发后有何应急管理工作措施?
答: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市政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住建局、公安局等单位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在实施过程中,同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完善建立健全指挥组织机构;二是部门联动职能分工;三是应急等级响应;四是预警检测;五是应急处置;六是后期处置;七是应急保障;八是预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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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齐政办规〔2022〕2号)政策解读.doc
文件地址: /qqhe/c100136/202205/c02_129167.shtml
(责任编辑:窦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