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预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建立健全突发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二、制定《预案》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齐齐哈尔市防震减灾条例》和《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主要内容
《齐齐哈尔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地震灾害分级及响应机制、监测与灾情报告、指挥与协调、恢复重建、保障措施、其他地震事件应急、附则9个方面,对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等工作进行明确要求,为地震灾害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立即开展前期处置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预案》明确职能
适用于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灾害,相邻省市发生对我市产生影响的地震灾害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
(1)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工作机制,实行领导、部门责任制。
(2)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
(3)黑龙江省政府是应对省内重大以上地震灾害的主体。齐齐哈尔市政府是应对市内较大以上地震灾害的主体。县(市)区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内一般地震灾害的主体。
原文件下载: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齐政办规〔2023〕4号)政策解读.doc
文件地址: /qqhe/c100136/202309/c02_370968.shtml
(责任编辑: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