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齐齐哈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齐政办规〔2023〕6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就《预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的制定目的
2020年8月省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等3部应急预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6号),明确市(地)政府(行署)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及时修订本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确保与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我市每年均发生自然灾害,为受灾群众造成救助需求,《预案》的制定,既是为了落实政策要求,也为了更好满足我市受灾群众的救助需求。
二、《预案》的制定依据
为与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做到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等3部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分八个章节:
第一章:总则。(依据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依据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第三章:灾害救助准备。(根据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第四章:信息报告和发布。(依据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第五章:市级应急响应。(依据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划分基本要求GB/T29425-2012)
第六章: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依据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第七章:保障措施。(依据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第八章:附则。(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等3部应急预案的通知、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四、《预案》的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原文件下载: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齐政办规〔2023〕6号)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