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为什么要制定《齐齐哈尔市城市绿化赔偿标准》?
答:2019年,我市修订的《齐齐哈尔市城市绿化条例》颁布实施,配合条例的出台,市城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发了《齐齐哈尔市城市绿化赔偿标准》,确保了在绿化审批和绿化处罚缴纳赔偿时有据可依。几年来,该赔偿标准的实施对巩固城市绿化成果,规范城市树木、绿地行政管理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城市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城市绿化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2019年的赔偿标准已不能满足当前管理的需要,迫切需要制定一部更符合当前实际的赔偿标准,为建设绿色宜居的美丽鹤城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问:制定《齐齐哈尔市城市绿化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答:2017年12月,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印发的《黑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绿地占用挖掘赔偿费等赔补偿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绿地占用挖掘赔偿费、树木赔偿费收费标准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市(地)、县(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2022年1月,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出台了《黑龙江省城市树木保护移植砍伐行政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砍伐一般树木补偿费、占用城市绿地收费标准并严格执行”。2023年11月,省政府5号令公布了《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我局与市财政局协商确定联合制发赔偿标准。
3.问:《齐齐哈尔市城市绿化赔偿标准》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齐齐哈尔市城市绿化赔偿标准》包含阔叶树、针叶树、果树、灌木、绿篱、花卉、摘花果、绿地8个项目,规定了各个项目不同规格的单位赔偿价格。同时,对标准适用范围、珍贵树种等作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