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有关要求,结合各单位1月份自查报告和复查报告,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于2月初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市18个政府网站,其中市级专项网站2个,县(市)区政府网站16个。经检查,全部网站均合格,合格率100%。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
(二)政策解读发布不到位;
(三)办事服务栏目办事指南存在与实际办事要求不一致;
(四)互动交流栏目未实现统一注册登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逐项对标,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问题不反弹。
(二)完善政府网站功能设置。进一步优化完善栏目设置,建立并完善内容保障制度,无法保障的栏目要及时调整。抓紧对网站栏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确保符合国办检查指标要求。
附件:
网站抽查排名名单(18家).doc
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0年2月17日
(责任编辑: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