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部署,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于5月初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全市政府网站18个,其中市级专项网站2个,县(市)区政府网站16个。经检查,合格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
(二)个别网站存在空白栏目;
(三)站点标签或内容标签缺失。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逐项对标,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问题不反弹。
(二)持续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管。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持续加强网站日常监测,完善网站信息常态化发布机制,避免网站不更新等问题反复出现。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对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杜绝出现严重错别字、不规范表述等错误。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劫持、防泄密等工作。
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0年5月6日
(责任编辑:王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