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做好服务,按照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方案》、《2023年助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措施》、《重点项目环境服务保障工作制度》等文件要求,齐齐哈尔市讷河生态环境局特设立“企业环境问题”接待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企业环境问题”接待日时间安排
1. 日期安排:2023年度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即:6月1日、7月3日、8月1日、9月1日、10月7日、11月1日、12月1日)。
2. 时间安排:上午8:30-11:30。
二、接待地点和人员
1. 接待地点:齐齐哈尔市讷河生态环境局三楼小会议室。
2. 接待人员:讷河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业务负责人、环境综合执法负责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负责人。
地 址:齐齐哈尔市讷河生态环境局(讷河市城南新区文化路与新安街交叉路口南50米路西)
联系电话:0452-3323136
电子邮箱:hbj3323136@163.com
齐齐哈尔市讷河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