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讷河市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扩建92MW(130T)热水锅炉项目
建设单位:讷河市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讷河市原造纸厂南侧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原有锅炉房基础上新增1台92MW热水锅炉配套建设锅炉烟气净化装置(脱硝、脱硫、除尘)、除渣系统等,新增供热能力130万m2,新建5座换热站;供热管网2公里。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讷河市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讷河市原造纸厂南侧
联系人:张昊
联系电话:0452-351577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齐齐哈尔鑫齐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鹤翔体育文化广场一期A5号楼108室
联系电话:0452-2472570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可提供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对本项目有意见的公众均可提出宝贵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次公式起10个工作日内。
(七)本次公式的主要方式
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规定,本项目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
1、通过讷河市人民政府网官网公示,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2、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
3、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