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三项问题整改,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问题三十三:各县区普遍未建设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现有的临时转运调配场中,昂昂溪区无用地手续,富裕县、龙江县等地无防护措施。
二、整改目标:完善建筑垃圾中转体系,建设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三、整改措施:2025年6月底前,完成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满足建筑垃圾安全处置需求。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4年登记建设建筑垃圾临时转运调配场。2025年按照上级要求持续加强规范化管理,按照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完善前期手续并审批,于6月26日完成临时转运调配场建设,配套设施基本完善,可满足建筑垃圾安全处置需求。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讷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2-3323136
八、受理地址:讷河市城南新区齐齐哈尔市讷河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讷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讷河市委员会讷河市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