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5项问题整改,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生态环境部门谋划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不积极不主动,水环境领域重点项目储备不足,近3年谋划储备项目数为零,仅申报完成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3项。
二、整改目标:积极谋划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完成成熟项目储备工作。
三、整改措施:1.积极参加国家、省组织的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申报培训,学习领会申报项目的时间、范围和其他相关要求。
2.指导申报单位按照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申报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编制等工作,并组织申报。
3.做好项目审核工作,按项目审核的技术要求和时限,高质量完成审核工作。
4.对已谋划成熟的项目积极争取,并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支持,聘请国家、省级专家对项目予以把关,全力争取项目纳入储备。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积极参加国家、省组织的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申报培训,学习领会申报项目的时间、范围和其他相关要求。
2.2024年10月22日,由齐齐哈尔市讷河生态环境局成立讷河市生态环境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组,研究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领域项目申报的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组织谋划符合政策导向的生态环境项目,指导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及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效率,确保各类生态环境项目顺利推进。经分析研判,我市目前无成熟的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
3.2025年2月17日齐齐哈尔市讷河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研究,由专人负责今后我市相关生态环境类项目建设工作,及时跟进项目建设情况,监督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讷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2-3323136
八、受理地址:讷河市城南新区齐齐哈尔市讷河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齐齐哈尔市讷河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讷河市委员会 讷河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