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通知公告

建华区卫健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送达

2023/05/08 4.6k 阅读 501 点赞

建华区卫健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送达

刘康(身份证号320305********0837):

本机关依法查明刘康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以上事实有宣占华的询问笔录(2022年03月26日)一份;照片两张为证。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作出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因与你联系未果,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提供家庭住址错误无法邮寄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签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齐建卫医罚告【2023】第8号),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你享有对此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权依法向我局提出听证或陈述、申辩,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地址:建华区卜奎大街228号建华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2565607

建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05月0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