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制定的必要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77号)、《齐齐哈尔市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齐政办规〔2017〕17号)、《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工作的通知》(齐环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我县“十四五”期间畜禽污染问题,加快推进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效开展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
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克山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21—2025)》由生态环境局进行起草,法制机构进行初审,报县司法局进行规范性文件认定,县政府办公室对文件进行修改和印发。严格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修改等程序进行,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3.《齐齐哈尔市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4.《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工作的通知》
5.《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三、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此规范性文件由生态环境局进行起草,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修改和印发,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方面论证和修改,并经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由主要领导签批后正式印发执行。
克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