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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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县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

2023/03/07 1.9w 阅读 81 点赞

县政府各有关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全县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克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关于促进全县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


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以及省、市“两会”安排部署,为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提振市场信心,增强发展预期,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在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3〕1号)和《齐齐哈尔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齐政办规〔2023〕1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如下。

一、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1.冬闲变冬忙做实项目前期。在重点项目建设上各部门要主动开展敲门行动,逐一对接研究项目前期工作,权限内的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对上事项全部代办帮办。省级重点项目方面,在省级财政安排4亿元专项资金、市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县级财政再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前期工作。县级重点项目方面,县级财政安排1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前期工作。〔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统筹推进项目复工复产。对已签约项目和拟建项目组织建设单位提前做好备工备料、设备采购等各项准备工作,对提前复工、快速形成实物工作量的省级重点项目,按实际完成投资额度的4‰予以奖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工程质保金缓缴力度。在建项目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缓缴一个季度,一个季度后企业可及时补缴,也可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执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速释放消费潜力

4.推动消费市场加快复苏。全县发放政府消费券250万元,本着“政府扶持引导、市场主体主导、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谋划形式多样、要素多元的特色促销活动,通过“克山年货节”“烤肉美食节”“啤酒节”“相约商业步行街”等系列活动,活跃节假日消费氛围,推进社会消费回暖复苏。〔县经合局、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全面恢复。积极发展我县夜间经济,着力培育夜购物、夜美食等夜间消费场景,释放全县消费市场潜力。加快培育市场主体,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落实省、市入统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2023年度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上企业,省级及县级财政每户给予奖励资金共计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2023年度新增限上“大个体”每户给予奖励资金10万元。〔县经合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支持电商企业加快发展。对电商企业地产品网络零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并在当地入统纳税的,在申报年度内对新增网络零售额按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对我县电商企业当地入统年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10亿元、50亿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核心团队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县经合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按照全市统筹原则,适时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中台,引入公证“提存账户”监管模式,加快与金融机构的技术对接,推动二手房“带押过户”覆盖所有贷款组合模式,实现业务跨部门、跨银行线上办理,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县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购房优惠补贴政策。考录到克山县机关、一类或参公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名校优生”“引凤归巢”人员,与在克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购房前已缴纳12个月以上社保并纳入社保系统管理且处于存续状态的;外地在克山县务工人员,与在克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购房前已缴纳12个月以上社保并纳入社保系统管理且处于存续状态的;非克山县户籍的个人;克山县农业户籍的购房人共四类人员在克山县克山镇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且承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3年内不做交易的,凭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本人身份证明、购房交款票据、《不动产权证书》等,给予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30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本项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县住建局、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外贸支持力度

9.鼓励企业开展外贸进出口业务。重点支持我县企业开展国际贸易,对进出口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企业用于开展外贸业务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和融资贷款利息不超过50%的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县经合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落实海关保税政策。积极与省市海关对接,支持生产型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为初次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设置专人进行一对一全程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办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助力企业充分享受海关保税政策红利。〔县经合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助推市场主体发展

11.推进规上工业企业达产增产。在工业企业全年相应指标保持不低于全市平均增幅的前提下,按其增幅超出全市平均增幅6%、12%、18%分为3个档次,营业收入或产值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分别给予其核心团队2万元、5万元、8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或产值10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下的,分别给予其核心团队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或产值50亿元以上100亿元以下的,分别给予其核心团队30万元、45万元、6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或产值100亿元以上且达到全市平均增幅的,给予其核心团队100万元的奖励。执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县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高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力度。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提高至40%以上、提高政府采购首付款比例等政策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对中小微企业的首付款比例由合同总额的30%以上提高到50%以上,对小微企业的首付款比例由合同总额的50%以上提高到70%以上。政府采购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10%提高到20%。〔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减免特种设备检测费用。市场监管部门所属检验检测机构减半收取个体工商户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执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县市场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全面落实增值税减免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执行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县税务局、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强化各级领导包联企业工作。通过现场走访、座谈调研、视频连线等方式与包联企业进行有效对接,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运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县经合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16.加大房地产开发项目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为“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基础上,将支持范围扩大至全市所有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当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环比连续3个月下降时,实施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政策。〔县住建局、人民银行克山支行、银保监会克山监管组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延长实施贷款周转金支持政策。将贷款周转金手续费由日万分之3调整为日万分之1.5,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免收贷款周转金手续费,使用时限延长至60天,执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延长实施企业纾困贷款周转金政策,优化周转金审核过程,实行审批全程代办服务,执行期至2023年7月31日。〔县工信局、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延长实施“双稳基金”支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存量“双稳基金”担保贷款,申请延期还本时限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对2022年启动的新一轮省级“双稳基金”担保贷款投放期延长至2023年5月31日。〔县财政局、县经合局、人民银行克山支行、银保监会克山监管组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新型农业主体等市场主体,适时调降担保费率,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信用状况良好、经营能力较强的市场主体,鼓励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门槛,采取信用担保或通过存货质押、供应链核心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提供融资担保。〔县经合局、人民银行克山支行、银保监会克山监管组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实施担保费减免政策。对县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我县中小微企业在2023年2月1日—5月31日新增担保贷款,单户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担保贷款额1000万元(含)以下的,给予担保费全额减免,县级财政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减免的担保费给予全额补贴。〔县经合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对2022年4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延至2023年6月30日。〔人民银行克山支行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间,国家、省、市、县另有规定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同一企业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各牵头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实施细则,推动政策精准落地、直达快享,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力、释放政策红利,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克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印发

文件下载地址:克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促进全县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 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件解读地址:/keshan/c100266/202304/c02_13653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