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朋友,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经济开发区热源建设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附件: 1.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经济开发区热源建设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经济开发区热源建设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齐齐哈尔市克山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