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事项:
克山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价格调整
二、决策启动理由:
近年来,受物价水平、办园条件改善及保教质量提升等因素影响,公办幼儿园运行成本持续上涨,现行保育教育收费标准已难以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高质量发展。为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在园幼儿、家长及幼儿园合法权益,结合本地实际,拟对克山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三、决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
(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
(四)《黑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五)克山县公办幼儿园2025年财务报表;
(六)克山县公办幼儿园2025年财务账簿、会计凭证;
(七)克山县公办幼儿园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
(八)与成本测算相关的其他资料等。
四、决策目标:
综合考虑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监审结果、黑龙江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总体情况、齐齐哈尔及其他县(市)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情况、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实际承受能力,结合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属性,拟定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二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拟定为460元/人/月;
(二)三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拟定为210元/人/月。
五、工作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省、市相关规定及县教育局申请,县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局开展克山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调整工作。
六、措施方法:
聘请了第三方事务所对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进行了成本监审,县内组织召开克山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价格调整协调会,各参会单位一致认为本次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调整符合成本分担机制,手续合法、流程合规,对学前教育市场秩序无不利影响,相关意见均予以采纳,同意按程序推进定价工作。
七、时间步骤:
(一)书面通知。2026年1月16日向克山县教育局送达《成本监审通知书》。
(二)资料初审。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30日成本监审组对报送的成本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三)实地审核。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3月11日,成本监审组对相关成本资料进行实地审核并形成初步审核意见。
(四)集体审议。2026年3月12日,对成本监审组初步审核意见进行集体审议。
(五)意见告知。2026年3月17日,向克山县教育局送达《成本监审意见告知书》。
(六)出具报告。2026年3月30日,出具成本监审报告。
八、决策事项执行部门和监管部门:
执行部门:克山县各公办幼儿园
监管部门:克山县教育局
九、经费预算:
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成本监审工作,成本监审工作经费:38000元。
十、决策实施后评估:
核心评估内容:
(一)目标是否达成:收费是否覆盖合理成本,是否加重群众负担。
(二)社会反应:群众对调价的接受度如何,投诉是否增多,舆论评价偏向正面还是负面。
(三)执行情况:各幼儿园是否按新标准收费,有无乱加价等违规行为,公示是否到位。
(四)可持续性:当前收费能否让机构正常运营,是否需要变动调整。
克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