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拟对金长城遗址龙江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规定划定。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金长城遗址是我国长城遗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2016年6月25日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保护文物。金长城遗址龙江县段位于龙兴镇、济沁河乡,主墙体长48354米,其中,大型古城2座,分别为新功五队堡(龙兴镇)、东北沟堡(济沁河乡);小型堡7座,分别为荣盛一九队堡、新安五队堡、十二间房堡、郭家沟堡、旧边七队堡、西边壕堡(龙兴镇)、龙头六队堡(济沁河乡);烽火台9座,分别为荣盛一九队烽火台、新功五队烽火台、新胜七队烽火台、新立屯烽火台、麒麟十队烽火台、麒麟三队烽火台、新边六队烽火台、新安二道沟烽火台(龙兴镇)、旧边腰屯烽火台。划定保护范围加强文物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措施。
二、制定文件的依据
本文件的制定主要是依据2002年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十条和2006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长城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龙江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