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建华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齐齐哈尔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指引》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建华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把握工作进度,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或按区委、区政府的完成时限要求进行调整。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合理建议,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调整。
附件:建华区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建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
建华区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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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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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建华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