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非煤矿山“三个一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和齐齐哈尔市安防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非煤矿山“三个一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件要求,对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已注销的龙江县鑫玉采石场、龙江县石金山采石场、龙江县金岭采石场、龙江县齐电采石场、龙江县天顺采石场、龙江鑫达石灰石采矿厂于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30已经由龙江县政府网站公告,予以关闭。2026年10月10日经应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及属地乡镇对现场机械设备、电力设施、火工品等进行核查,对工商营业执照已注销的龙江鑫达石灰石采矿厂予以销号,对工商营业执照在存续的龙江县鑫玉采石场、龙江县石金山采石场、龙江县金岭采石场、龙江县齐电采石场、龙江县天顺采石场不得进行任何采矿违法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各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要求,不允许以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名义进行非法采矿并销售活动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1日,为期7个工作日。公告结束后,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加强地质灾害、边坡治理、生态保护工作。
特此公告。
龙江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