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齐统发〔2026〕10号)要求,对拟推荐的3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名模范个人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函、来电等方式,向县委统战部反映。联系电话:0452—5860918;地址:龙江镇长横街2号党政办公中心3楼326室;邮编:161100。
模范集体(3个)(排名不分先后)
龙江县龙江镇人民政府
龙江县龙江镇龙域社区居民委员会
龙江县华民乡色力村村民委员会
模范个人(3名)(排名不分先后)
姜男汉族中共龙江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综合办主任、一级科员
王金玲汉族龙江县志刚小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李维军汉族龙江县龙江镇鲜光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中共龙江县委
龙江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