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街6委530‑2号宗地,权利人为李威、李雪,持有我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克山县国用是(013)第00164号,土地权利类型为划拨,用途为住宅,用地面积153.0平方米。宗地对应房屋由李威、李雪二人共有,房屋产权证号分别为克房权证克字第S2013000730号、克房权证克字第S2013000731号,建筑面积52.0平方米。
权利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因相邻宗地权利人姚伟杰房屋闲置,无法联系到本人及其亲属到场共同现场指界。
现对李威、李雪房屋所在宗地经现状调查测量的土地权属、面积、用途、权利性质等内容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告内容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告期限内,持与权籍调查结果存在利害关系的权属证明材料及书面异议材料,前往克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复查,并承担重新划界产生的全部费用。
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本公告确定该宗地权属界线及权利性质,为李威、李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克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