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河南乡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遗产继承引发的家庭矛盾纠纷。当事人杨某父亲去世后,留下责任田6.5亩、三间农村自建房等遗产。按原遗产分配方案,继母分得责任田2.5亩,三间自建房暂由其居住,出售后继母享有29%的价值股份。近期杨某与继母发生争执,杨某欲收回继母分得的2.5亩土地及自建房,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遂向河南乡司法所申请调解。

受理该案后,河南乡司法所调解员没有急于将双方拉到一起“对簿公堂”,而是敏锐地意识到,这起纠纷表面上是遗产归属之争,深层次却是重组家庭之间情感隔阂的集中爆发。调解员决定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与杨某和继母单独沟通,耐心倾听各自诉求和内心委屈。在与杨某交谈中,调解员从法律层面入手,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在与继母沟通时,调解员既讲法律底线,也引导其理性看待纠纷。“背对背”的分别疏导,有效避免了双方直接对峙导致情绪进一步激化。
在充分掌握双方诉求和矛盾焦点后,调解员打出“情理法”组合拳。一方面释明法律,明确责任田和自建房的权属边界及继承规则;另一方面打出“温情牌”,引导双方回顾继母与杨某父亲共同生活多年的点滴,念及继母曾对家庭的付出。调解员从“法律账”“亲情账”“经济账”多个维度帮双方分析利弊得失,劝导双方互谅互让。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疏导劝解,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融,愿意各退一步。
最终,在河南乡司法所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某收回继母分得的2.5亩责任田,一次性给付继母2500元;自建房收回,给付500元,继母同意上述处理方案。一场剑拔弩张的家庭遗产纠纷,在人民调解的介入下化干戈为玉帛。河南乡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热心”接待群众、以“公心”保障正义、以“耐心”化解心结,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基层司法行政为民办实事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