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克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补充完善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现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从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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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克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齐齐哈尔市克山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