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黑办发〔2023〕6号),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6〕29号)要求,讷河市财政局决定2026年7月27日至2025年8月21日,对2025年度部分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开展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组织
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市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
讷河市自然资源局、讷河市土地储备中心、讷河市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讷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三、检查范围
原则上检查2025会计年度,必要时将延伸到以前年度及有关单位。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二)国有企业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以及申请或获得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企业;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讷河市财政局监督评价股李焕
联系电话:0452-3373568
讷河市财政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