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提升监督效能,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以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意见》《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工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严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条”入账的意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由农业农村局起草制定了《克山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县广泛征求意见。
公告期10天,自2026年5月29日至6月7日。公告期内将修改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ksnj2024@163.com
克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