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2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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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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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对黑龙江省克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克山环行审〔2026〕1号 |
2026年5月18日 |
附件一: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
齐齐哈尔市克山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