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明因保管不善将姜兴久土地证书遗失,坐落:曙光乡靠山村,地号:16-6-3-81,面积:907.2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克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5日
张洪明因保管不善将姜兴久土地证书遗失,坐落:曙光乡靠山村,地号:16-6-3-81,面积:907.2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克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