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公告公示

龙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施行全县草原禁牧的公示

2024/04/08 9.2k 阅读 318 点赞

各乡镇场、村、广大养畜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政策文件精神,我县全域草原继续贯彻实行禁牧,延用执行《龙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草原、林地和湿地实行禁牧的通告》(龙政规〔2022〕1号)文件。

附件:《龙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草原、林地和湿地实行禁牧的通告》(龙政规〔2022〕1号)

    龙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