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3个,总投资102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928万元,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100万元。
1.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杏山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总投资40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368万元,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41万元;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12110平方米、路缘石3460米,水泥混凝土硬化4885平方米,拆除路缘石3000米、水泥混凝土道路12110平方米;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101人,发放劳务报酬115万元。
2.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总投资32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91万元,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32万元;建设水泥混凝土道路5400平方米,建设围墙2635米,建设路边沟3000米;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76人,发放劳务报酬91万元。
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山泉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总投资29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69万元,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27万元;建设3.5米宽水泥混凝土路面7000米;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102人,发放劳务报酬86万元。
上述项目为《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发改振兴〔2021〕1019号)和《黑龙江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黑发改振兴〔2021〕750号)明确的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的要求,认真组织当地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因灾需救济人口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参与项目建设,严格按标准发放劳务报酬,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2日-21日,共10天。
联系电话:0452-5823302。
附件: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龙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