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8日至11月18日,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龙江县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龙江县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龙江县教育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市委书记沈宏宇同志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巡察反馈问题的严峻性和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将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落实。
(二)强化责任压实。成立了龙江县教育系统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牵头抓总,党组成员分工协作,各股室负责人各司其职,基层学校落实具体任务,从组织架构上突出压力传导和保证政策落地;实行周汇报月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实时跟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完成的时效性和实效性;高质量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针对问题有的放矢,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压实责任销号推进。
(三)强化工作推进。2024年2月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教育局党组班子结合分管战线和实际情况,深入剖析原因,明晰整改路径和举措。3月20日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巡察整改工作深度剖析暨问题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局党组班子和中小学校书记、校长共同挖掘问题的症结和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通过整改,建立4个长效机制、制定6项制度、修订完善3项制度,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治理行动7次,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进一步构建了稳中向好的教育发展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一)扎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1. 着力解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2024年1月龙江县教育局党组制发了《2024年龙江县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全系统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再部署再落实;二是2月召开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24年中小学党建工作,制定了详实全面的教育局2024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教育强国建设重要论述列入其中;三是第一季度已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专题研讨;四是2月27日针对龙江县第三中学等基层党支部二十大宣讲活动规模小、数量少等问题约谈党建负责人。
2. 着力解决“优质与均衡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控制春季开学“大校型”学校学生转入,并对龙江一中等7所学校“一校一策”,采取增加班级、调剂教师等方式,消除“大班额”,其中第六中学、杏山镇中心学校、实验小学、育才学校已于2024年3月1日消除“大班额”;龙兴镇中心学校等5所学校已重新制定阳光分班方案,将于2024年秋季开学实施;教育局对留守儿童情况进行了摸底,各学校留守儿童关爱制度及工作台账全面完善,建立副校级包保制度,对留守儿童日常学习、生活状态常态化关注。
3.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双减”'成效打折扣”的问题。
一是2024年3月1日前,实验小学等4所学校已制定作业减负整改方案;二是2024年2月26日教育局召开以作业减负为主的“双减”工作推进会,对作业量进行划定,将控制学生作业量纳入学校考核目标;三是制发《龙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减负管理“九严禁”》,明确强调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排名;四是发挥县“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制发了《龙江县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县教育局会同县文体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先后联合检查3次,对全县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托管机构、自习室等场所进行全面摸排,治理隐形变异学科培训行为。对巡察反馈中的4所校外托管机构存在黑板、投影仪等教学设备的情况已勒令拆除,对视频监控不能正常使用情况,已完成整改。
4.着力解决“学前教育管理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对于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未达到“两教一保”要求的,根据各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了中长期教师补充规划。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由学校内部进行了调剂补充,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招聘补充。目前,6所未达到“两教一保”标准的幼儿园均已完成整改,按标准配备了教师;二是梳理临聘教师情况,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可行办法,幼儿人数少且在编教师能够满足教学的幼儿园不得聘用临聘教师;幼儿园人数多且在编教师不能满足教学需求的幼儿园,由教育局先行调剂教师,如确需临聘教师的,签订劳务合同,保证并提高临聘教师待遇,逐步缩小与在编教师待遇之间的差距;三是2024年1月16日教育局和白山镇中心学校有关领导,深入六村、八村两所无证园,对两所幼儿园予以取缔处理,张贴封条;四是教育局组成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小组,深入启明星等5所幼儿园进行了警示约谈,5所幼儿园均已制定“小学化”整改方案,并交由教育局审核;五是2024年2月27日,各幼儿园签订全县规范办园承诺书。
5.着力解决“教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善全县教研考核办法,春季开学初召开了全县教研工作部署会议,将教研工作纳入督导项目;二是每季度对各校教研记录、听课笔记进行抽查,目前已完成一次抽查行动,教科研工作质量明显提升。三是龙兴镇中心学校等4所学校通过召开班子会、家长代表会和学生代表会,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学生评价结果均已有效呈现。
6.着力解决“安全观念意识淡薄”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专门召开了校园安全工作会议,专题部署中小学体育场馆安全排查工作。联合住建局、消防大队对全县7所体育场馆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大排查;二是教育局现场核实龙江二中艺体馆周围金属围栏缺口问题,经过核查后此缺口已修复完成,并将艺体馆大门上了锁、张贴了封条,同时也要求二中严格落实日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三是全县各学校、幼儿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堂出入库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相关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并做好记录;四是3月份,联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深入各学校、幼儿园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督导。同时教育局保健所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进行了抽查,发现个别问题已立行立改;五是雅鲁河中心学校管辖的家佳乐幼儿园落实了封闭式管理,柳树中心学校用金属挡板完成了高度2米的围堵,山泉幼儿园已重新建设围墙;六是哈拉海乡中心学校已辞退超龄保安,教育局进一步规范了学校保安聘任标准;七是对广厚、育才、哈拉海、七棵树、山泉和对宝6所学校的视频监控有误差问题,都已经对照网络北京时间进行了调试;八是对黑岗、鲁河、山泉、杏山、柳树和龙江镇6所学校配电箱未上锁的问题,目前,配电箱不但上了锁又粘贴了负责人及电话;九是对违规校车依据《龙江县校车服务考核细则》进行了扣分处理,并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司机、照管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十是组织协调交警、交通、校车公司、乡镇校车领导小组对校车安全工作进行联合检查,经过联合检查校车司机、照管员安全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从抽取校车平台视频数据统计,校车规范运营达到98%以上,个别存在学生不系安全带现象的校车,教育局已全部对违规运营车主、司机、照管员进行了警示谈话。
(二)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
7.着力解决“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教育局严格执行相关纪律,明确凡是没有职数空缺的学校,一律不得新提拔干部或增加校级领导配备,已经超配的,在未消化前不新配备其他干部;二是完善校长交流机制,如学校领导岗位(副校级)出现新的空缺,不再新提拔干部,由超职数学校领导交流任职。
8.着力解决“学生营养餐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一是教育局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责任,认真组织学校验收,加强了学校营养餐日常管理,实行双人双管。教育局2024年对各学校营养餐管理工作开展了随机抽查,强化学校压实食品安全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制定营养餐入库验收管理办法,坚持索票索证,严把营养餐验收关,确保食品安全;三是制定了《龙江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黑岗乡中心学校、龙江镇中心学校、对宝中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为食堂供餐试点。2024年春季开学,四所试点学校已实施食堂供餐,为1202名学生供应营养均衡的热食午餐;四是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重点是食品安全、供餐质量、资金安全、职责履行和餐饮浪费。
9.着力解决“资产资源管理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校田地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乡学校校田地管理的通知》(龙政办发〔2015〕30号)、《龙江县教育系统校田地工作实施方案》(龙教发〔2021〕27号)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发包程序,严禁出现发包期过长、资源违规抵债等问题;二是教育局对各学校2024年校田地发包实行现场监督;三是鲁河乡中心学校已将2022年欠缴1.1万元承包费完成追缴;四是龙江一中与校内两家租赁学校房屋的超市签订了租赁合同并收取承包费,与校内四家超市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承担食品安全、合规经营等责任;五是第一中学对未收取伙食费人员进行补缴,对宝中心学校对未收取伙食费人员进行补缴。
10.着力解决“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教育局组织各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财务工作的通知》及《黑龙江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黑教规〔2021〕4号)等文件,提升财务人员履职能力,确保今后在开展食堂财务管理工作中,向供货商索取正规票据,严禁使用白条入账;二是白山镇中心学校等5所学校食堂已设置明细账、现金银行日记账;三是景星镇中心校等10所学校已按照大宗物品采购流程开展食堂原材料采购工作,同时派专人对原材料采购过程性材料、影像资料、合同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专门存档,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四是教育局党组及教师进修校等32个单位已完善本单位差旅费报销制度,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督促未办理公务卡人员及时办理公务卡,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
11.着力解决“能力作风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教育局党组制定了《龙江县教育系统关于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将“能力作风建设”纳入教育局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从局机关到基层学校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开展的系列活动;二是通过中小学“百花杯”“素质杯”等好课赛讲活动,深入开展全县教育系统“岗位大练兵”“业务大竞赛”等能力作风建设活动,采用了学校初选、局里复赛的机制,推动了一线教师专业化发展;三是推进党组学习研讨。2月份围绕“如何为基层减负,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主题,党组成员进行了解放思想学习研讨;四是已压实党建工作责任。2月份局党组对在查摆问题整改提升方面存在查摆问题不具体、整改措施笼统、可操作性差、整改佐证不全等问题的教育幼儿园等9个基层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其履行工作职责,做好问题整改;五是第一季度教育系统基层党支部持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时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其中第一中学党总支查摆出问题4个、第三中学党支部查摆出问题3个、教育幼儿园党支部查摆出问题5个、白山镇中心学校党支部查摆出问题3个、广厚乡中心学校党支部查摆出问题5个、华民乡中心学校党支部查摆出问题3个、景星镇中心学校党总支查摆出问题5个、龙江镇中心学校党支部查摆出问题3个,以上均已完成整改。
(三)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党内生活质量
12.着力解决“党建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一是已落实上级有关组织生活会文件要求。1月份局党组严格执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党组成员独立撰写发言提纲,党组书记审核,杜绝了抄袭不实现象。各党支部严格执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有关要求,杜绝了材料照搬照抄、虚多实少等现象;二是已强化机关严谨求实工作作风。2月份局党组对党建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严禁再出现网络抄袭问题;三是已加强对基层工作检查指导。3月份局党组对基层学校党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材料进行了检查,各单位的学习计划、工作计划等全部经党组会(支部会)通过。
13.着力解决“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的问题。
教师进修学校等3所学校已完善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本单位大额资金使用金额标准。
14.着力解决“干部选聘及日常管理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对借调到县直部门工作服务期已满的7名特岗教师,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龙江县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组联发〔2021〕4 号)文件精神,加强考核管理。对借调到县直部门工作服务期未满的4名特岗教师,已全部返回乡镇学校岗位工作。加强特岗教师管理,现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不准调离岗位;二是严格执行《龙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2024年2月共交流教师16人,全部是校际间交流。
15.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1月份局党组严格执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会前集中学习、谈心谈话。会上严格按照会议程序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2月份局党组对机关支部等11个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三是3月份局党组对各党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没有发现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优秀比例超过三分之一情况。
16.着力解决“履行党建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3月份局党组对2019年以来发展的党员档案进行了一次自查整改,完善了党员档案。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党员进行了核实调查,都符合党员身份;二是2月份局党组对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中,存在应开展未开展、活动形式单一等问题的局机关等13个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三是3月份局党组对中小学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四是1月份制发了《中共龙江县教育局党组班子成员联系学校(园)党组织工作制度》明确了2024年党组班子成员基层党建联系点;五是3月份党组班子成员结合期初督导工作,到党建联系点开展了一次调研指导;六是3月份持续开展局机关“红雁”品牌建设,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1次和志愿服务活动1次。
(四)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17.着力解决“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明确责任部门,强化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已将党委指导基层党建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到党建股负责,学校存在大班额现象问题整改落实到普教股负责,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整改落实到人事股负责,“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落实到办公室和计财股负责;二是建立了教育局党组成员联系学校党组织制度和教育局党组成员定期反馈制度,推进龙江县教育系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三是1月份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措施落实,成立了整改工作推进组,确保责任到人;四是3月份局党组会通过“三重一大”清单,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及执行流程。
三、坚持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教育系统改进作风、提升能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台阶的重要契机,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整改工作报告、审核制度。在集中整改阶段后,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每半年向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为保证巡察整改工作质量,建立整改任务牵头领导、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三级审核制度。对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要求的,整改任务牵头单位负责人(责任领导)在完成情况报告上审核签字,经牵头领导审定后报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并经教育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方可销号。二是构建提升工作质效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将巡察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在解决现有问题“清库存”基础上,遏制增量,稳控变量,建立健全着眼长远的工作机制。
(三)抓好任务落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教育局党组及下属事业单位要思路清晰、狠抓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根源,从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堵塞漏洞、常态整治、长效治理;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坚持抢前抓早,尽快收尾清底,做好成果巩固工作;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从政策、人力、资金等方面做好保障工作,一以贯之,久久为功;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努力协调相关环节,尽早有进展、见成效。
(四)突出成果运用。坚持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坚持整章建制、优化管理,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真正做到反馈一个问题、纠正一类问题、解决一批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2)5822891;邮寄地址:龙江县龙江镇县府街10号,161100(邮编);电子邮箱:18246239933@163.com。
中共龙江县教育局党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