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晶晶不锈钢加工厂仓储用房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公示:
工程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晶晶不锈钢加工厂仓储用房项目。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晶晶不锈钢加工厂。
建设地点:龙江县龙兴镇西北街。
建筑性质:工业仓储。
公示内容:规划用地面积574.49平方米,建筑占地490平方米,建筑面积490。
公示期限及联系电话:七个工作日,0452-5839881。
权利告知:利害关系人如对本规划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公示期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将依法审批。
龙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