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猪政策性保险县级承担资金
按照方案要求,参保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费2024年度县级承担部分,以实际发生予以支付到保险机构,总金额985615.2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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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保险公司 |
2024年县级匹配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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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公司 |
243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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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公司 |
7406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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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龙江支公司 |
2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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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江县支公司 |
13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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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856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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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猪粪污处理设施补助
(一)生猪散养户补助
按照方案要求,生猪散养户建设10立方米玻璃罐化粪池,每个最高补贴5000元;建设20立方米以上玻璃罐化粪池,每个最高补贴8000元;建设1000立方米以上黑膜氧化塘,每处最高补助3万元。
经验收,我县共有养殖户200家申报实施了生猪养殖户建设玻璃钢化粪池共计2778m³,补助资金120.1万元。具体情况附表:
(二)规模场补助
按照方案要求,在农业农村部直连直报系统内备案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大型生猪养殖企业(设计年出栏1万头以上)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按照建设投资总额的30%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经验收,我县共有养殖场2家申报实施了生猪养殖场建设黑膜池、堆肥车间及液体肥生产线等粪污处理设施,补助资金169万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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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名称 |
补助内容 |
拟补助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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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希望龙江畜牧有限公司 |
黑膜池、中转池、堆粪棚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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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龙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
黑膜池、有机物处置车间、液体肥生产线1套 |
100 |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从展 联系电话:0452—5840298
龙江县畜牧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