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对龙江县铭晗草编厂办公用房及仓储用房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公示:
工程名称:龙江县铭晗草编厂办公用房及仓储用房项目。
建设单位:龙江县铭晗草编厂。
建设地点:位于青山路西、长横街北。
建筑性质:工业。
公示内容:规划建设用地1500平方米。规划拟建1#办公及仓储用房277.1平方米,2#仓储用房525.1平方米。建筑面积802.2平方米(计容面积1327.3平方米),建筑占地802.2平方米。规划容积率0.88,建筑密度53.48%。
公示期限及联系电话:七个工作日,0452-5839881。
权利告知:利害关系人如对本规划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公示期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将依法审批。
龙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