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齐报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自主申报了绿色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经乡镇受理初审、县级审核,符合《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6月13日—17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逾期无异议,将出具《绿色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确认书》并上报市级绿色食品机构。
联系电话:0452—582638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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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主体备案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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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备案主体 |
负责人姓名 |
申请备案基地位置 |
申请备案基地面积(亩) |
涉及农户数量(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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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齐报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
刘延臣 |
华民乡朝阳村 |
27850 |
172 |
龙江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