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问题整改,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要求还不到位,2024年春季生态环境部卫星应用中心推送热异常点4652处,龙江、泰来、梅里斯等6个县区被省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约谈。
二、整改目标:完成省里下达的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目标,进一步增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意识和责任。
三、整改措施:1.坚持举一反三,依托生物质发电厂、秸秆压块站、畜牧养殖主体等进一步加强秸秆燃料化、饲料化利用,同时积极推动秸秆基料化、肥料化、原料化利用发展,以多元化利用水平提高保障秸秆资源更加高效利用,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率、还田率等年度目标任务。2.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普及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实用技术,提高农民有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入发掘、认真总结、广泛宣传秸秆科学还田、离田高效利用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3.制定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导、巡查工作方案,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开展强化督查,确保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效管控。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2025年6月30日,秸秆综合利用量完成利用率为91.07%,180.83万吨。1、秸秆直接还田率60.97%,121.07万吨。2.离田后五化利用率30.1%,59.76万吨。其中:肥料化1.41万吨、饲料38.41万吨(包括牛羊自由采食),燃料19.94万吨(包括农户直燃)离田利用。2.印发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条幅400条、宣传单2万份,宣传秸秆科学还田政策和离田利用好典型,提高农户和企业参与度,增加农户和企业收入。3.已制定《2024年龙江县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督查工作方案》,指挥部、督查组、各乡镇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督查巡查工作,确保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效管控;2025年春季,已下发《关于更新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通知》、《龙江县2025年春季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县、乡镇(林场)已绘制完成铁路、森林禁烧区域示意图;县办公室工作人员每日对各乡镇进行日常督查检查工作。
五、公示时间:2025年07月11日至2025年07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龙江县农业农村局
七、受理电话:0452-5844883
八、受理地址:龙江县龙江镇建设路433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龙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龙江县委员会
龙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