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心城区日产餐厨废弃物约100吨,但目前尚未建立餐厨废弃物回收体系,大量的餐厨废弃物流入非法销售渠道。分散的收运者采用的人力三轮车、农用车等运输工具设施简陋,没有密封,跑冒滴漏现象时有发生,在运输途中极易造成二次污染,甚至餐厨废弃物成为一些不法商贩制作地沟油的原料。
2014年8月,我市通过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评审,被列为国家第4批试点城市。2015年11月,我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中标单位(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其一期建设100t/d的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工程计划于2018年下半年试运营。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号)的要求,应当及时出台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配合项目运营。
因此,餐厨废弃物回收和管理亟需纳入日程,迫切需要法律保障。2017年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正式进入立法程序,经立法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借鉴青岛、芜湖等地立法先进经验,拟定了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草案。
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市政府十六届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齐齐哈尔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草案)》。《办法》明确了餐厨废弃物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和适用范围,明确了餐厨废弃物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相关责任人、具体要求和相应制度,规定了产生者、处理者、管理者违反本办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办法共五章三十二条,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关于适用范围。考虑城市的发展和立法的前瞻性,放宽至七个区。在第三条规定“本市市区范围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活动以及相关的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具体实施时可以分步进行。同时在附则部分规定“各县(市)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关于罚则。本着尽可能地减少行政权力的原则,凡是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不再重复设定。草案只设定了三条罚则,包括“未按规定将收运合同备案的处罚”“未建立管理台帐的处罚”“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具体罚款额度的设定参照《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但在审修过程中认为该条例与本办法角度不同,且处罚额度过高可能使罚则闲置,最终根据实际情况将未备案、未建立台帐的处罚额度缩减至两千元以上五仟元以下,将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额度分出梯度,体现过罚相当的原则。同时规定必要的时候城管、公安、交通等几个部门可以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
《办法》颁布实施后,将使餐厨废弃物在产生、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有助于我市餐厨废弃物回收体系的建立。
政策政策解读
《齐齐哈尔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号)政策解读
2018/05/14 1.1w 阅读 50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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