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明确市区四家殡葬服务单位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齐发改规﹝2020﹞2号)的解读

2020/06/30 7.3k 阅读 344 点赞
《关于明确市区四家殡葬服务单位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齐齐哈尔市殡仪馆、齐齐哈尔市华龙殡葬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殡仪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市第五殡仪馆四家殡葬服务单位四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一、遗体接运费
  各殡葬服务单位本行政区域内(齐齐哈尔市殡仪馆为北三区)遗体接运收费标准统一按120元/具.次执行。
  二、遗体存放费
  (一)冷存。各殡葬服务单位收费标准统一按50元/具.天执行。
  (二)守灵居。各殡葬服务单位统一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
  1、160元/间.具.天(每具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该档次守灵居至少应提供透明灵棺、供桌、长明灯。
  2、300元/间.具.天(每具使用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
  该档次守灵居至少应提供透明灵棺、供桌、长明灯、小花圈、电子显示屏。
  遗体存放按以下方式计算存放时间:12小时以内(含12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12小时但不超过24小时按1天计算。
  三、遗体火化费
  各殡葬服务单位遗体火化分别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
  (一)齐齐哈尔市殡仪馆
  1、平板炉220元/具。
  2、捡灰炉500元/具。
  (二)齐齐哈尔市华龙殡葬有限责任公司
  1、平板炉220元/具。
  2、捡灰炉500元/具。
  (三)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殡仪有限责任公司
  平板炉220元/具。
  (四)齐齐哈尔市第五殡仪馆
  平板炉160元/具。
  四、骨灰寄存费
  各殡葬服务单位骨灰寄存收费标准统一按60元/盒.年执行。超过正常骨灰盒尺寸且超过一个架位存放空间的,按两倍标准收费。
  丧主可自愿选择按年缴费或按月缴费,退费时按月退费;本文件执行日缴费未到期的继续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到期后按本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该文件自2020年8月1日起执行。

  文件地址:/qqhe/c100137/202006/c02_128919.shtml

(责任编辑:杨静)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